
來信內容:兩個問題:
問題一、首套房是公積金貸款,至今仍未還清;二套房是商業(yè)貸款,至今也仍未還清。請問如此情況能否每年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償還二套房的商貸?若不能,則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后,能否每年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償還二套房商貸?
問題二、首套房是公積金貸款,貸款年限20年,至今未還清。請問能否申請修改貸款年限至12年?修改年限申請次數(shù)有無限制?
解答來源: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解答內容:
尊敬的來信人:您好!
一、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,不能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償還第二套住房的商業(yè)貸款; 如您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,可攜下列資料辦理提取公積金用于償還第二套住房的商業(yè)貸款: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;提取人結婚證;購房合同;貸(借)款合同;還貸款銀行存折(卡);由貸款銀行提供的貸款對賬單。
二、公積金貸款年限不能修改,借款合同已簽不能修改年限,只有提高還款額度的方式才能縮短年限。提高還款額度一次貸款只能提高一次。
具體政策可咨詢我中心服務熱線:0556-12329,了解情況后,我們將給予您詳細答復。
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